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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造网:利用自身专利权耍手段,只能自食其果!

发布人:zhizaowang 发布时间:2023-05-23 271 次浏览

【案情】

  原告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耐特公司)系专利号为201110403257.8,名称为“围栏柱及具有该围栏柱的围栏系统”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固耐特公司主张,“翔安监狱新建项目”所安装使用的围栏柱及围栏系统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侵犯固耐特公司专利权。该项目的代建单位系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诚信公司),被诉侵权围栏由厦门中联永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永亨公司)中标安装的,围栏的制造供应商为河北振兴金源丝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金源公司)。固耐特公司认为,三被告侵害了固耐特公司的专利权,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固耐特公司相应经济损失。因第三人华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庭公司)承担福建省翔安监狱项目包含本案的被控侵权产品的设计,厦门中院依法追加华庭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本案审理过程中,固耐特公司放弃对振兴金源公司的诉讼请求,变更其诉讼请求为:1.判令高诚信公司停止制造、使用侵害201110403257.8号发明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中联永亨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使用侵害201110403257.8号发明专利权的侵权行为;2.判令高诚信公司、中联永亨公司共同赔偿固耐特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费用)300万元;3.判令高诚信公司、中联永亨公司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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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中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18日,福建省翔安监狱与设计人华庭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委托华庭公司承担福建省翔安监狱项目设计工程设计。2015年1月27日,高诚信公司与委托人福建省翔安监狱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作为项目代建人负责案涉翔安监狱项目的代建。2015年2月6日——2015年10月20日,固耐特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华庭公司的工作人员就福建省翔安监狱防攀爬隔离网等设计进行沟通。2016年2月16日,高诚信公司就其代建的福建省翔安监狱项目监区工程公开招投标,中联永亨公司为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施工。包含涉案被诉侵权的防攀金属围栏等在内的前述监区项目施工图由第三人华庭公司设计,经代建单位高诚信公司转交给中联永亨公司。前述施工图明确了围栏柱等图样及技术要求。2020年4月30日,固耐特公司向福建省翔安监狱发送《告知提醒函》。2020年11月10日,福建省翔安监狱项目监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庭审中,华庭公司确认中联永亨公司提交的、被诉侵权产品的竣工图与施工图相符。固耐特公司确认其对于华庭公司在涉案专利基础上设计图纸用于翔安监狱监区工程项目知情,同意华庭公司使用案涉专利,并明确表示不针对华庭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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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

  厦门中院一审认为,专利权人在行使专利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其专利权。本案中,固耐特公司早在2015年2月,福建省翔安监狱项目监区工程等设计之初即参与了本案被诉侵权围栏系统施工图的设计,明知该设计图将用于案涉工程,但固耐特公司及华庭公司从未向案涉工程的业主单位福建省翔安监狱、代建单位高诚信公司以及施工单位中联永亨公司披露施工图涉及固耐特公司发明专利事宜,直至2020年4月30日,监区工程即将竣工之际,固耐特公司方才向业主单位发送《告知提醒函》,提及存在发明专利事宜。固耐特公司怠于披露行为导致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陷入两难境地,其主观上具有滥用专利权的故意,此种恶意维权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造成了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不应得到鼓励和支持。综上,厦门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驳回固耐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固耐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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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析】

  本案是福建省首个适用专利默示许可及诚实信用原则认定被诉侵权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案件,同时案涉项目为福建省翔安监狱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本案探索适用专利侵权默示许可,在权利人江苏固耐特围栏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耐特公司)明知其提供的设计方案用于涉案工程,且深度参与了设计工作,发包单位翔安监狱就该设计方案支付了合理对价,涉案工程亦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的情况下,认定固耐特公司默示许可相关主体在涉案工程实施涉案专利,对固耐特公司主张代建单位高诚信公司及施工单位中联永亨公司构成专利侵权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有效避免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受到不当损害。同时,判决对于固耐特公司行使专利权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诚信的行为予以明确否定,有助于引导专利权人诚信合理维权,通过司法裁判向全社会弘扬了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示范性。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2年典型案例之一,相关裁判要旨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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